2012寄语

小丽 发表于 2012-01-27 22:17:11

2012没有世界末日,龙年如期而至,平平淡淡又是一个新年到,今年我29岁,嘿嘿。对2012,我有一些想法:

1、一定务必切记:每天做运动(周一至周五瑜伽、周末有氧运动如肚皮舞和恰恰恰)。

2、确立博士毕业论文研究议题,开始对研究议题进行文献综述。

3、建立属于我和他的小家庭,学会为人妻,孝敬家人们。

4、每个月读一本书,做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

5、参加国内或国际会议1次,发表核心刊物论文一篇。

6、坚持英语听说读写训练,特别是英文专业文章的撰写。

7、在工作中、生活中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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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李银河:朋友与爱情

小丽 发表于 2012-01-26 10:57:09

人为什么需要朋友?朋友的功能一是分享,二是分担。分享的是快乐,分担的是痛苦。而一个内心强大的人,其实并不需要朋友。他的快乐可以自己独享,他的痛苦可以独自承受。我的内心还不够强大,所以有时还有交友的欲望。但是别人的内心不见得不强大,所以还要看别人有没有相应的欲望。我希望自己内心真正强大起来,那就不会有太强的交友需求,也就会降低交友需求不得满足的痛苦。 

 说到底,人是孤独的。孤独地来到人世,孤独地离开人世。在肉体上也许可以不那么孤独,因为一批有血缘关系和姻缘关系的人会知道你的存在,会与你有关;但是在精神上,人绝对是孤独的,除了有极个别精神上的朋友。而这种朋友不可强求,只能是各种因缘际会的自然结果。

 爱情这个东西很奇妙,它的理想形态应当是肉体朋友和精神朋友合二而一的一个实体。这两种性质能恰好凑到一个人身上的几率真是太小了,可遇不可求。我相信,很多剩男剩女就是在等待这个人,等待自己生命中这个可遇不可求的奇迹。

 总有人问我对剩男剩女有什么样的规劝,我的规劝是两句话:一,如果你很想结婚,那就不一定非要等到爱情不可,跟一个仅仅是肉体的朋友或者仅仅是精神上的朋友结婚也无不可;二,如果你并不是很想结婚,而且一定要等待爱情,那你内心要足够强大,要做好终身独身的准备,因为爱情发生的几率并不太高。

转:女人婚前必须问自己的三个问题

小丽 发表于 2012-01-10 13:09:34


苏芩答读者问:

第一,问问自己能不能全盘接受他?决定嫁给一个人的时候,先决定接受他的一切。他的家人,他的背景,他一切你不喜欢的地方,都要接受。若你只肯接受他的优势、不肯接受他的劣势,日子迟早是过不好的。一旦从心态上接受了,婚后心理上不至于那么纠结。

第二,问问自己到底是要一个有爱心的男人,还是要一个只爱你而不爱其他任何人的人。不要去攀比别人,哪怕是他的兄弟姐妹。试着想想,假设一个男人,不孝父母,不顾兄长,只一个人埋头过他的小日子,这样的男人你又敢嫁吗?!如果真是这样的人,即便现在爱你,终究也会背弃你。

第三,问问自己给公婆定好位了吗?不要要求公婆能像父母一样疼你爱你,尤其是不要指望一对没有过多经济来源的老人能像你的父母一样对你出手大方。公婆的礼物,笑着收下,不喜欢可以偷偷扔掉,其他的,别多做要求。那几斤芝麻绿豆的事,不要再提,提多了会让人觉得你过于计较。

……

生活的真相,就很像那袋生虫的绿豆。你可以选择把虫赶跑,也可选择把绿豆丢掉。这取决于,这袋绿豆,你是不是真正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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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木林:唐代中央官制的内容及影响

小丽 发表于 2012-01-05 16:52:13

一、唐代中央官制的内容

中央官制的重要三个部门:三师与三公-议政机关;三省-行政机关;御史台-检察机关。

1. 三师与三公:三师是太师、太傅、太保。三公是太尉、司徒、司空。(皇帝私人的咨询顾问)

2. 三省:尚书省、门下省及中书省;三省首长分别是尚书令侍中、中书令,均为宰相之职。

1)中书省:替皇帝起草例行文书的秘书,定旨出命。

2)门下省:秘书机关,系承皇帝之命办理照例的下行文书,承皇帝之命审核各种上行的公事。“封驳”大权在握。官职三级:侍中---侍郎---给事中。

3)尚书省:范围最广,凡政事之执行,几乎完全在这一省。只有执行命令之权而于决定命令则无权过问。包括六部:吏部、户部、兵部、礼部、刑部、工部。吏兵二部职位最优称前行;刑户称中行;工礼称后行。吏兵二部职权分为铨选与兵制章,户礼刑三部职权分为经济、科举、刑法诸章。

3. 唐太宗:设“政事堂”,作为三省首长联席议政的机关。

4. 御史台:最高级长官为御史大夫,下设三个机关---台院、殿院、察院。

二、唐代中央管制的影响

1. 三省制度:宋代继承唐代三省制度,但三省之长已渐无实权。至南宋时,不置门下省,而元朝又废尚书省,而以中书省总领庶政,枢密院统领兵事。至明代时,承元之制,不但不置尚书门下二省,再废中书省,而折其权于吏户礼兵行工六部。六部之权特尊,三省之制尽废。

2. 六部:宋代六部隶属尚书,另设专官以分六部之权,如财政则有盐铁、度支二使与户部合称为三司,分理其事。军政则于兵部之上,又置枢密使,其权较兵部为大。到元朝时,中书独尊,六部俱隶入中书,每事必受成于中书令。明时,三省尽废,六部成为天子之隶属,统领国家的行政机关。及至清代,其中央官制,除理藩院为增设机关外,多为明代之旧。清末,因外交频繁,始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至光绪时,又改为外交部。变法以后,改行新官制,设外交、吏、民政、度支、礼学、陆军、农工商、邮传、理藩、法十一部。宣统元年,又增海军部。于是,自古以来之六部制度又尽废矣。

3. 日本的中央官制分为二官、八省、一台及五卫府。